西安沐浴住宿业规范出台 沐浴按摩不能同设一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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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3日08:05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蕙)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商贸委获悉,《西安市沐浴业服务规范》和《西安市住宿业服务规范》已于日前正式出台。这两个新出台的服务规范对沐浴业、住宿业的服务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按摩室不得设置调光开关 《西安市沐浴业服务规范》对职业道德、接待用语、行为仪表等进行了规定。《规范》要求,服务人员应持有技术等级证书,实行持证上岗,搓背服务人员必须精通搓背技艺。 据了解,《规范》适用于西安市区域内各行各业各种经济成分开设经营的各种浴种及相关服务项目的浴场、桑拿中心,包括宾馆、饭店、酒店、娱乐城对外开放的桑拿部、浴池(浴室、洗浴中心、浴足)等经营单位。 《规范》要求,按摩服务人员必须掌握人体各部位肌肉、穴位施术的一般手法,用力得当、选穴准确,能医治一般的肌肉损伤等病状。按摩场所男女沐浴、按摩区域须分别设置,分门进出,有明显示意标志;沐浴、按摩地区长明灯离地1米,照度在25勒克斯以上,按摩室内不准安装调光开关;按摩室的墙、门上须有透明玻璃,从室外向内观察无死角,不装有碍视线的门罩、窗帘及影响视线的粘纸或图案;按摩室门锁开关须装置在室外,不得装有反锁装置;按摩室不得设置套间,不得设置沐浴、按摩为一体的包房。 修脚服务人员要熟悉掌握修脚的操作规程和脚病的卫生知识、消毒常识;池水每天更换并消毒,浴盆必须一客一消毒;茶具、浴巾、面巾、浴衣、拖鞋等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严格消毒;有禁止性病、皮肤病及其他各种传染病顾客就浴的标志及措施。 酒店床上用品必须一客一换 《西安市住宿业服务规范》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接待用语、行为仪表、服务规程、客房卫生等方面,《规范》适用于西安市区域内各种经济成分开设的酒店、饭店、旅店及招待所。 《规范》要求,酒店饭店必须具有适合客人居住的单人间、双人间、标准间、三人间,档次高的酒店、宾馆可配套间、豪华套间、总统套间,并设有与其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和用具,保证客房环境整洁、优雅、舒适。对于提前预订房间的团体或是散客,必须给予书面确定,收取预订金;对已预订房间的客人,应迅速查阅登记记录,复述其订房主要内容,经宾客确认后,请宾客出示有效证件,办理入住手续。 楼层服务台接到前台开房(预订房)通知单后,当班人员要知道客人到店的时间、人数、国籍和身份、团体名称。客人抵达入住房间门口时,服务人员要验查住宿证和住宿登记表。住客要求洗衣时,要先填写洗衣单,服务员收到衣物后,首先仔细检查衣服,如有问题须向客人说清楚;不得随意将客人的姓名、身份、携带物品告诉他人;不得将客人钥匙转交他人;未经客人同意,不得将访客引入客房内;维修工在房内维修时,台班人员应在现场监督工作。 房间卫生每天全面清洁一次,客人外出一次,跟房一次,小整一次。床上用品必须一客一换,常住客人3天一换,随叫随换。客房用茶具每天更换、消毒。客房无苍蝇、蚊子、臭虫、跳蚤、蟑螂、老鼠,无异味、无污渍、无卫生死角。在客人入住期间,防范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 |